台南地方法院,興建於1912年,這裡號稱是南台灣文藝復興式建築保存最好的地方,也是台灣地區,碩果僅存的古典式建築之一,三角型的山頭加上雄偉的古希臘式列柱,造就了這偉峨的殿堂,真的好像只有政府或是法院才得配使用她,當您來看她的時後,您也可能同時看到警察帶著銬手銬與腳鐐的犯人進出法院,ㄜ...,感覺有點怪!

後記:2002年再次的造訪,目前她已經進入退休的階段,地方法院已經遷往別處了,期待她以博物館的身分,再度出發!

詳細資料台南市觀光網站

回上頁